英国房地产行业管理部门与主要政策

英国的房地产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主要包括:土地开发、房屋的建设、维修、管理,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拨、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房地产的抵押贷款,以及由此形成的房地产市场。

  英国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2008年,英国房地产业为英国经济贡献约2800亿英镑的总产值,占英国GDP近的10%。

  一、英国房地产管理部门

  英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市场机制广泛地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其房地产市场的运作和管理也完全按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调节和规范。政府主要依据所制定的相关法律进行管理。英国的房地产业管理基本是分权管理,目前英国中央政府的机构设置中,没有部级的专门统一负责中央政府房地产管理的机构。其管理职能分散在几个主要部门。在有关部门设有专门的房地产管理的政策协调机构,以保证各部门房地产政策的统一完整。各有关部门对房地产管理工作都十分重视,都设有负责房地产管理的机构,对房地产的建设、租赁、转让等进行管理。目前,英国中央政府与房地产管理方面有关的职能部门主要有:

  (1)社区和地方政府部(The Department for Communities and Local Government),其房地产管理的主要职能有:负责管理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住房建设,同时负责住房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搞好财政预算中公房建设与维修资金的分配,以及撒切尔推行私有化改革之后公房优先购买权政策的实施等。

  (2)英国财政部,主要是通过保持合理的经济增长速度和合适的利率政策,保证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逐步提高;保证居民购房贷款的偿还不发生大的波动。同时,英国财政部还对居民购房实行减税优惠(计算所得税收入中扣除还款额)。

  (3)英国土地登记局,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土地所有权的审查、确认、登记、发证以及办理过户换证等,它是统一管理城乡土地权属的政府机构。

  (4)英国社会福利保障部,主要是涉及贷款居民失业之后的一定时间内,会同一些保险机构来帮助居民还款,使居民不至于因短期的支付能力问题而失去住房。

  (5)商业、企业和管理改革部(以下简称商业部,-Department for Business,Enterprise& Regulatory Reform,BERR),主管建筑业。

  二、英国房地产管理的基本法律

  早在1925年,英国就制定了房地产管理的基本法律文件《财产法》,对房地产的开发、建设、买卖、租赁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对于出现的问题,也都有相应的法律条款进行处理。目前,英国涉及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文件主要有:《城乡规划法》、《土地登记法》、《地产管理法》、《征地法》、《租赁法》、《建筑法》(Building Act)、《住宅法》(Housing Act)、《新城镇规划法》(New Town Planning Act)、《工作场所健康安全法》(Healthand Safetyat Work Act)、《消防法》(Fire Precautions Act)、《环境保护法》(Environmental Precautions Act)等。

  三、英国房地产业的投资主体

  英国的房地产市场包括开发、租赁、交易、投资等部分,其中以出租、二手房交易、中介、金融、改建活动为主,开发市场反倒退居次要地位。这些活动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又创造了很高的价值。在英国房地产投资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占主导地位。机构投资者中一是房地产投资公司,以对房地产投资、收取租金为主营业务;二是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以房地产为保值、增值的手段;三是外国投资者也持有大量英国房地产,如卡塔尔主权财富基金旗下的卡塔尔控股公司、摩根士丹利房地产基金、美国的“全球基金投资”公司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也从2009年开始进军英国的房地产业。

  在英国的房地产建设开发中政府也是参与者之一。在房地产业中政府除担当管理角色外,还直接参与该行业的建设投资,特别是住宅建设投资中,政府是重要力量之一。英国政府早在19世纪末便着手进行住房干预,二战后更是大力推动社会保障性住宅的建设,1979年时这类住房占到了全国住房总量的1/3,政府对此的建设开支达到了政府总开支的8%。此后政府的投入有所减少,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进入低潮期。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商品房价格不断上涨和住房供应的逐渐短缺,“保障性住房”,亦称“可负担住宅”再次成为政府的关注焦点。英国可负担住宅就是政府补贴房,提供给那些需要住宅但没有经济能力在市场中租赁或者购买商品房的居民,它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包括产权共享的经济适用房,即部分买部分租的房屋)以及部分情况下的低价位商品房。

  布莱尔政府对“可负担住宅”的发展十分重视,接任的戈登•布朗更是明确做出承诺“:可负担住宅”建设将是其执政中优先考虑的对象,因为它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事业之一。2007年7月,英国政府发布了住宅产业发展绿皮书,提出在2006~2008年投入390亿英镑建设8.4万套可负担住宅的基础上,自2008年到2011年再投入800亿镑每年建造至少7万套可负担住宅,形成21万套的总量规模,到2020年全国新增的300万套住宅中,可负担住宅的比例应达到30%或更多,重点加大对房价上涨重灾区(如伦敦地区和西南部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到2020年伦敦的可负担住宅比例能达到35%,西南部地区的目标是到2026年每年建造1万套可负担住宅以满足需要。2007年9月,政府又宣布追加5亿镑资金专门投入到可负担住宅的建设中,主要用于土地的购置方面。